2010年,昆明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超前谋划,在国家针对地方政府融资公司的监管政策出台之前及时启动了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对市级8大投资公司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对政府投融资事业进行体制再造。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1月28日应时成立。
集团公司由昆明市财政现金出资7.4亿元注册设立,受托管理昆明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滇池投资有限公司、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都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新农投资有限公司等8家市级政府投融资公司。负责昆明市范围内重大基础设施、各种产业、重大项目的投融资业务;负责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土地收储、开发投融资业务;负责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及保值增值。
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为指导思想,集团公司围绕现代新昆明建设的战略部署,通过建立与市财政和土储中心的三大资金池,再造高效联动的投融资体系,实现以土地为主的城市资源运作和城乡建设投入的良性循环。同时,发挥种子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以政府直接投入带动社会资金参与,增强对新兴产业、民生社会事业等领域的资金持续投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