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安排,由管理服务对象为其支付各项费用共计18000元,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调整退休待遇;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经海涛借带队外出培训之机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期,云南省各地通报多起违规公款旅游案例,释放一严到底坚决纠治公款旅游的强烈信号。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有效防治隐形变异现象,精准发现、从严处理“快递送礼”以及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问题。云南省纪委监委紧盯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进行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线索,持续深入纠治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和借机旅游问题,狠刹违规公款旅游歪风,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如今,明目张胆公款旅游越来越少,但穿上‘马甲’的变相公款旅游、借机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时有发生。”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各种公款旅游问题顽固复杂、日趋隐蔽。有的违规设置单位内部差旅费管理办法,为违规行为寻找“合法外衣”;有的培训出差时“绕道游”“顺道游”“借壳游”;有的提前去、推迟回,“搭便车”自费旅游。 对此,云南在全省开展违规吃喝和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级各部门对近三年开展和参加的培训特别是外出培训情况进行“全流程”摸底排查,督促各单位对公务出差的预算是否合规、出差培训时间是否合适、公车节假日期间是否有热门旅游城市出行轨迹等进行自查自纠,排查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全程跟进监督。最终,全省各级各部门自查发现问题线索4487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以下发整改通知、工作提示、工作预警提示和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业主管部门、问题所在单位抓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深刻把握风腐一体内在规律,云南省纪委监委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入查找各类改头换面、隐蔽隐性的“四风”问题,围绕培训管理、发票开具、财务报销等关键环节深挖细查。云南省纪委监委严查该省交通运输系统部分单位以培训为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对3个党组织、121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在查办相关案件的基础上,该省纪委监委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动建章立制,不断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提出公务接待规范,加强对公务接待行为的监督,严防借公务之机违规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各地纪委监委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严格执行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对公务差旅方案从严监督,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对出现借培训考察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纠正。 “今年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纪委监委共开展专项监督7(轮)次,调取70余家单位台账资料500余份,比对票据信息9000余条,摸排发现疑似虚报冒领差旅费、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转嫁差旅费等问题线索,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丘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县注重加强与财政、税务、审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对各级各部门的培训、考察等活动的票据进行统计分析,筛选排查出公款旅游相关问题线索。楚雄彝族自治州、泸西县、昆明市西山区等地的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财政、公安等部门的配合,通过财政预算管理平台、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等对公务出差预算、公车出行轨迹和群众举报线索做好数据碰撞,从而精准发现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 为巩固整改成效,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以案促改。省纪委监委梳理编写《云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汇编》《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法读本》,设置公款旅游专题,以纪法摘录、问题描述等形式,帮助党员干部了解公款旅游的表现和后果。同时,为强化警示震慑,省纪委监委连续6个节假日通报曝光近期查处的违规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案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本报记者 劳琳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