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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动态】树牢纪律规矩意识、促进履职担当作为——公司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开展第二次专题学习
时间:2024-08-12 阅读:2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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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廉洁建设、作风建设,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及《中共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推进2024年清廉国企建设实施方案》锻造纪检监察铁军要求,2024年6月28日,在滇池明珠广场15栋2221会议室,中共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第二次专题学习,纪委书记胡倩同志主持此次学习,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室人员以及各子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参加。



会上胡倩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四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百问百答》“总则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一、二章重要内容,并对下一步继续加强学习提出了具体要求;毕春梅、李勇两位同志分别领学口袋书清廉云南建设学习教育丛书(2023)《警钟为你而鸣—典型案例选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案例》节选内容,以案说纪、以案促学、以案为鉴,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最后,与会人员结合2024年度第三次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要求以及近期工作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分享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为下一步如何更好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明确了思路。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队伍是维护党的纪律的专职人员,必须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以深入学纪、带头守纪、严格执纪的实际行动,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执纪护纪的铁军。

会议指出,理论学习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强读强记,常学常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会议要求,一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认真吸取违规违纪案件深刻教训,带头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二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坚持学纪与执纪深度衔接,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紧密结合,强化学中干、干中学,旗帜鲜明同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三是立足各自本职岗位工作,按照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联合监督、大监督作用优势、深化政治监督、跟进嵌入式监督、做实专项监督,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清廉国企建设。